Selected Category: ●中華職棒專欄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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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肯米(kenmy)

的確是很少看到這樣的情形,在兄弟象隊發生一連串事情後,前領隊洪瑞河宣佈將原本的球員兼教練陳瑞振升成總教練,來取代因簽賭案遭到解約的前總教練中入伸,但在這樣的前提下,將球員升至總教練,擺明可用選手又少一名,而球團又希望各隊支援選手給兄弟象隊,這不是天方夜譚的笑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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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象隊新任總教練陳瑞振。(LEO攝)

文:陳穎

兄弟象隊在10月5日宣佈,象隊新任總教練,由陳瑞振接任,經理楊愛華則升任領隊。

剛滿34歲的陳瑞振,是中華職棒史上第二年輕的總教練。目前他也初步規劃好明年的教練團人選,投手教練將由曹竣崵接任,投捕教練將由陳瑞昌接任,捕手教練則將由曾經待過兄弟象隊的王崇耀接任。

這樣的人事佈局,有那麼點讓人覺得疑惑。

兄弟象隊目前正因為簽賭案導致人手缺乏,尤其是投、捕手的人力更是吃緊,日前象隊老闆洪瑞河,還表示希望各隊能夠釋出多餘的戰力給象隊,並且希望在年度選秀時象隊能夠多選幾個。但看看象隊這麼急著讓陣中的老將退下來當教練,替代役退役的選手又沒有積極的簽約,實在讓人看不出來這支球隊真的很缺球員。

另外一個讓人疑惑的,則是象隊的新任領隊人選。經理楊愛華是過去一年實質上負責管理象隊的人,在他的管理下有多名象隊球員涉及簽賭放水案,最該為此負責的人正是他,但他卻獲升任領隊,這樣的人事安排,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不管如何,象隊明年會有一個全新的教練團隊,也會有一個新的領隊,倘若球隊能夠存續的話,這個團隊能夠帶領象隊打出怎麼樣的成績,球迷們都在看。

●延伸閱讀:
假球。假球。打@ToTo bizarre adventure
球員不要錢, 兄弟象天下無敵@投筆從農
吃相難看~(怒)@瑪麗塔在牆角轉圈圈
毎日一爆點@生きてる、夢、僕の場所。
請讓我看見兄弟的誠意@YAHOO!奇摩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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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田/台灣台北】
張誌家,這個大家耳熟能詳的名字,2001世界盃中華隊奪得銅牌的關鍵人物,旅日期間創下連續28局有三振的名將,也出現在這次假球疑雲的風暴中,不禁讓人感到錯愕與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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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家所注意的come on曹,今天又發出一則聲明,宣佈自己並無對不起投出的任何一顆球,而舉洋基隊的Jeter為例,難免會有花邊交際應酬,而這些東西都不會影響到自己的表現狀況,關於這一點我們從他的聲明稿內容來看看他想表達的意念。

圖:曹錦輝
come on.jpg

曹錦輝在聲明中對球迷、兄弟象及洪瑞河感到抱歉,但也強調,他已先媒體未審先判,被太多不實的報導抹黑。

曹錦輝聲明全文如下(原文無標點,標點為編者所加):

讓大家擔心了,這幾天一直保持沉默,希望靜待真相水落石出。但事情演變至今,我發現還沒等到真相,我的形象和清白,就已先被媒體未審先判,被太多不實的報導抹黑。

我從來沒有對不起我投過的每一顆球,我從來沒有對不起看過我比賽的球迷,但我要為我的交友不慎造成社會大眾的困擾,向大家致歉。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重義氣重朋友,黃俊中跟我曾一同代表台灣參加國際比賽,過去我的手臂曾經痛到抬不起來過,是他幫我找的醫生 ,我的手臂好起來。他是我的好友,我的戰友,於是他帶的朋友就是我朋友,我疏忽了身為職業選手應謹言慎行的責任。為此 ,感到非常抱歉。

我對不起支持我的球迷,我對不起兄弟象及洪領隊,回台灣在你們面前投球,是我最開心的事。現在不投球也沒關係,但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不要抹殺我曾經付出過的所有努力。

這次事件的發生,我上了沉痛的一課。

原文連結小曹:公領域沒有對不起球迷

只是,這樣不僅傷害了女友韓主播,而更傷了球團的形象,畢竟在國內有花邊新聞的話,通常都會被輿論批評的蠻難看的,難道這就是曹錦輝季初想要表達的挑戰制度嗎?我不知道,但從洪瑞河從原本不想再看到曹錦輝的新聞,到目前逐漸軟化的跡象,兄弟象在經歷了簽賭案風波後,極力想要將人氣拉回攏,靠曹錦輝這塊王牌,還有用嗎?

老話一句,請勿出爾反爾,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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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穎

莊宏亮當初離開中華職棒的消息,大約是在2006年6月23日見諸報端的,根據當天蘋果日報的報導

去年以430萬元簽約金加盟兄弟象,被象迷期待成為「救世主」的莊宏亮,由於一直找不回昔日的球感與自信,球團決定讓他到日本半職業聯盟球隊進行「調整」。兄弟領隊洪瑞河強調,阿亮並不是解約,但是要調整多久,何時重返象隊並沒有時間表。(...中略...)洪瑞河表示,阿亮是透過前象隊日籍洋投中込伸的介紹到日本打球。代訓期間,阿亮都是由中込伸幫忙調整,而中込伸目前在日本四國半職業聯盟球隊擔任投手教練,既然阿亮這2年在國內一直找不回球感,球團決定讓他到日本試一試。

但值得注意的是,兄弟象隊一直沒有在官方網站上,為此發表相關訊息,我們可以看一下上述這篇報導前後,兄弟象隊官方訊息的標題:

兄弟象隊官網訊息.jpg

裡面沒有任何一篇的標題有提到莊宏亮,現在這些連結都已經失效,也許有人會覺得莊宏亮的訊息是出現在「2006-06-25 傷兵球員報告」這篇訊息裡,我有這篇訊息的存檔,分享如下:

傷兵球員報告  2006-06-25

先前因為牛象隊戰中在本壘前遭到衝撞受傷的捕手郭一峰,經過近兩個月的修養已於上週隨隊開始練球,目前正持續作基本練習,可望於下半季前重返球場,至於另一位捕手陳智弘因為守備造成大腿拉傷,不過大腿拉傷復原時間所需較長,預計還需要二至四週的時間來調整。

野手部份,當家二壘手馮勝賢因肩部不適修養兩週後,個人表示目前傷勢恢復良好,下半球季即可重回先發陣容;一壘手蔡豐安則是因為大腿內側鼠膝拉傷,還需要一段時間的修養;新秀黃正偉手部目前仍有陣痛,現階段暫停打擊及守備上的練習專心養傷,10天後將回到醫院做進一步的檢查。

另外,球季初因為膝傷復發,經過檢查決定手術治療的外野手林明憲,目前正於台南成大醫學中心持續復健治療,復健情情況順利預計將於7月15日向球隊報到,可望下半季中後段重回球場。

http://www.brothers.com.tw/article.php?type=00&serial=2615

裡面一個字都沒提到莊宏亮。

後來大家再在兄弟象隊官方網站上看到莊宏亮的消息,是在2006年10月5日發佈的「向球迷報告-總教練篇」這篇訊息裡,裡面提到莊宏亮的部份如下:

提到莊宏亮的部份.jpg

至此,球迷們才真正知道,莊宏亮確實是已經「離開職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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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砲.jpg 

最近這一陣子,我發現有許多人對口腔彈道學十分精通,雖然說台灣嘴砲不用錢早就不是新聞,嘴砲節目密度之高也早就讓人見怪不怪,但是公然在大眾媒體上散佈不實言論,甚至明示暗示牽涉刑事責任的流言蜚語,恐怕就不是在節目末了打上一行「來賓言論不代表本台立場」就可以交代過去了。

看看這一個禮拜以來曝光頻頻的名單,其實內行人都知道他們是甚麼貨色,有什麼料。個人感到最有趣的首推某吳姓媒體人,雖然曾經貴為聯盟官方刊物的主編,但是我只要一看到他就會忍不住想起一句英文。「I can't,I can't.」。不知吳大前輩對Brad Lidge在這次世界大賽中的表現及心理素質有什麼精闢的見解呢?Lidge這次究竟是不是又I can't了呢?如果有勇者願意call in進去問這個問題,我個人必當佩服萬分,五體投地。

至於其他的人就更不值得一提了。我到最近才知道原來我國跑司法的記者如此多才多藝,竟然對中華職棒有如此精深的見解,單從幾個影像,幾個鏡頭,就能對選手的行為動機乃至於心理狀態做出精準的分析,我鄭重建議體委會及棒協高薪聘請這些名人高士,以後每逢國際賽專門由這些專家分析其他國家選手的表情及動作,再精準解出對方投手下一球的球路或戰術指示,相信台灣必能迅速重登國際棒壇強權之林,根本無須勞煩相關單位苦思檢討。

有一部份的名嘴說穿了,就是對當紅時事見獵心喜,專門上媒體發表一些具煽動性、危言聳聽的八卦言論之人罷了。那種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翻翻報紙,網路找找資料,頂多跟跑體育線的同事交換一下心得就上電視胡扯的程度,為什麼我們的國家可以任由這樣的人上電視誤導閱聽大眾?不是說棒球是台灣的國球嗎?如果說咱們的NCC看到美少女在廣告中抖抖乳溝就可以傾全力去抓去辦,並且扣上違反善良風俗的大帽子,那麼試問,這些在媒體上滿嘴八卦,玩文字遊戲遊走法律邊緣凌遲國球的名嘴們又該當何罪?

套句那位勇敢女主播的話,這些對假球案言之鑿鑿的人們,你們今年到底看了幾場球?

如果可以,其實所有目前對咱們國球熱血異常的談話性節目們,給你們一個建議。議題不用設計太多,下面幾個問題,能問得清楚就十分足夠了。

1.面對假球案一再發生,傷害國家形象及大眾觀感,中華職棒聯盟是否應該負責?相關人士是否應該下臺?
2.職棒各隊對讓渡原因交代不清的球員個案,是否應該對社會大眾做一個清楚的說明?假若內情有涉及不法情事,球團甚至聯盟是否有法律上的責任?
3.歷來發生過的假球案中,被定罪確定的組頭、黑道、民代共有幾人?名字各為何?他們又分別坐了幾天的牢?
4.政府敢不敢背書這次的假球放水案,除了球員之外,沒有其他任何警、檢、調涉案?

真的有心的名嘴,這些問題問一問吧,我期待你們得到的答案。其它沒料只是想紅想曝光想把職棒整鍋攪臭的人,乖乖回去繼續關心扁案比較實際啦!談政治大聲就贏的那一套,不用搬來棒球這邊。真的那麼勇敢的話,我相信你們除了在攝影機前咆哮之外,還有更值得義憤填膺、仗義直言的對象。當然,名嘴們在電視上罵完檢調民代法務部,下了節目有沒有去跟人家賠罪,解釋一切都是為了節目效果而生的橋段,那就又是另一段不得而知的秘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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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座堅城的崩潰,生於小洞,一棟大廈的傾毀,起於梁柱,而一個投手陣容的崩潰,則源於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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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肯米(kenmy)

據蘋果日報的報導指出,連續兩年被指控涉賭的謝佳賢,極有可能被興農牛隊集團老闆楊天發以傷害名譽的稱呼,直接解約,但在前鎮子的新聞中也已經指出,謝佳賢的老婆有將每次收入的獎金及薪水收起來,卻還是可能遭到這樣的待遇,假如是真的,對興農牛隊的戰力來說是相當大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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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CPBLplayer - 籲請蘋果日報、中天新聞更正不實報導!

籲媒體立刻停止「未審先判」
若誤用比賽畫面損及球員名譽 工會不排除代球員提告求償

針對蘋果日報今日頭版報導標題「張誌家收組頭百萬」,球員工會在此提出最嚴正的抗議!張誌家在10月28日的應訊過程裡,已經向檢方堅決表明絕無收錢,他是以銀行貸款買車,並且願意補足和銀行往來的記錄來供檢方查證。

 該篇報導內容描述「張誌家前天坦承收受百萬現金及車貸,但辯稱是借款……」等文字,與張誌家當日應訊實情差距甚遠,媒體不是法官,在真相沒有水落石出之前,無權抹殺球員人格!球員工會嚴厲譴責此行為,希望媒體在報導此案上,能夠秉持嫌疑人「無罪推定」的原則,不要過份臆測球員涉案的情節。否則即使司法最終還給球員清白,但媒體對於球員名譽的傷害也已經造成而難以回復。

 球員在球場上的狀況表現本來就有高低起伏,絕大部分的球員在球場上都是清白打球,外界不應該把比賽中正常的狀況全以「打假球」來看待。近日檢調偵辦中華職棒簽賭案,各新聞台大量引用總冠軍賽的電視轉播畫面,加上影射放水的旁白,已經嚴重損害清白球員的聲譽。

  尤其,中天新聞台在10月26日至27日晚間至隔天晨間新聞,在反覆播送的新聞帶中,以不專業的主觀口吻,質疑統一獅隊球員劉芙豪為何在揮棒落空遭三振後,卻未回頭觀看主審判決即自行走回休息區。但依據棒球規則,兩好球後揮棒落空且捕手未漏球的情況下即確定是三振,因此劉芙豪沒有特地回頭看主審判決,是球場上正當且合理的反應。

 該新聞帶也引用同場比賽一局下,彭政閔處理一壘方向滾地球時,第一時間沒有完全掌握住球的畫面。新聞旁白質疑,為什麼該滾地球會沒有接到,但實際畫面顯示,彭政閔立刻撿起球傳往一壘,成功刺殺打者出局,並未因第一時間沒有完全掌握住球,而對球隊造成傷害。

 由於中天新聞台的記者缺乏棒球常識,致球員名譽嚴重受損,日常生活亦深受困擾。球員工會公開聲明:中天新聞台請在11月1日前,於晚間六點至十二點新聞時段播出道歉更正啟示,否則將根據新聞側錄帶代球員提出告訴求償。

台北市職業棒球員‭ ‬職業工會‭ ‬2009.10.30

【本文為球員工會聲明稿照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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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田/台灣台北】

繼去年米迪亞「黑米」事件後,中華職棒又爆發假球疑雲,而這次的主角竟然是以管理嚴格出名的兄弟象隊,讓好不容易又進場看球的球迷來說真是情何以堪。而過去幾次的假球案的手法不盡相同,可見組頭與黑道的滲透實在是防不勝防。個人覺得除了希望政府嚴辦組頭、要求球員自愛以外,應該痛下決心從制度面積極著手,與球員工會通力合作,才有可能抵抗黑道與金錢的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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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不了解這麼簡單的事為什麼要第一次簽賭案 14 年後職棒快倒閉了才來搞。不過只能說聊勝於無,死馬當活馬醫。先來看看立法院藍綠搶風頭提出的幾個法案:

 

自由時報:藍綠立委提案修法 重懲操控打假球者

 

〔中央社〕民進黨立委蔡煌瑯今天提案修法,將操控運動賽事獲利者視為組織犯罪,主嫌最重可判刑15年;國民黨立委趙麗雲等人日前也提案修法,對非法以職業比賽賭博者,最重也可判刑15年。
蔡煌瑯提案中表示,有鑑於職棒打假球風波已經嚴重危害台灣棒球界,真正問題關鍵是幕後犯罪集團一再用暴力脅迫、銀彈攻勢等方法,迫使球員配合打假球,為了從源頭徹底解決問題,因此提案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4 條條文」草案,將操控各項運動賽事成敗藉以獲利者視為組織犯罪,並增加犯罪者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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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肯米(kenmy)

經過檢署的偵訊後,兄弟象隊決定將承認涉案的王勁力,朱鴻森,李濠任及吳保賢解約,而相信之前被交保的黃正偉及買嘉瑞則在洪領隊的背書下,繼續在職棒生存,但傷害已經造成,象隊所建立的25年形象,就此被狠狠的刮了一大刀,會不會止住傷痛?就看洪瑞河是否會因此而解散球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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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溫度/美國休士頓】

今天下午看到最新報導職棒假球案隨著兄弟象的王勁力及吳保賢承認收錢打放水球也逐漸明朗化,案情也有擴大的趨勢,王和吳也供出至少有五位球員也參與打假球,這樣一來,兄弟隊就已經至少有7名球員拿錢參與打放水球了,加上已確定不續約的曹錦輝幾達一軍球員的三分之一,兄弟象隊很有可能就此解散,看到這裡身為20多年老象迷的我,不禁悲從中來,兩行熱淚無聲地流下臉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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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棒球=國球。說真的,這種等式我聽到耳朵都長繭了,但是從以前到現在,我從來不認為我們的國球是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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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當初唸專科的時候,看了曹錦輝青棒生涯的最後一場國際比賽。

當時的曹錦輝不但是強力投手,更是強打,他的隊友有陽森、沈鈺傑,林英傑等,而且陽森跟沈鈺傑當年都也能上場投球,林英傑也能上場打擊(不過他是打最差的,打擊率「只有」.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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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AhUtopian【本文原載於AhUtopian個人網誌,經同意轉錄】

雖然還沒有實際從事法律實務,但至少在一些法律名詞上應該能還略盡綿薄之力,並且也會提出個人對這次檢調偵辦程序上一些處理手法的看法。基本上會以時間為軸去討論,而對於球員究竟有無涉案秉持自己身為法律人的自尊也不會未審先判,只能以過去了解的事情做一些可能性的假設跟推論。至於網路新聞內容的部份,我會附上連結並且標明哪些是節錄於新聞內容。

一、偵查不公開的疑慮?

有關於本日檢方的作為,大家最有疑慮就是是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吧?事實上偵查不公開只是個原則,這個原則存在的例外恰好之中一個原因就是「事關公益」(參見刑事訴訟法245條第3項)。

但個人認為既然檢方都已經基於事關公益而且情節重大,作為偵查不公開的原則的例外,相對來說是否「越重大的案件更應該越謹慎面對跟處理」?包括在發言或表示上避免未審先判、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甚至應該主動去向公眾說明各個刑事程序所代表的意涵?而這再反應到兄弟球團公開信的內容,這樣連檢方都認為事關重大公益的刑事案件,是否適宜採用這樣子的偵辦手法?這當然就很牽涉到刑事犯罪偵查的很多衡量,但的確是可以去質疑的地方,尤其當我們過去看到過像是徐維嶽這樣的檢察官存在,的確是可以懷疑的合理根據吧?

二、約談?

事實上約談在刑事訴訟法上的用語應該說是傳喚,而傳喚的對象實務上通常會用「犯罪關係人」這樣的名詞來帶過,實際上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跟「證人」。

而個人也要提出質疑的地方是,檢方是否不分青紅皂白、掌握證據為何,任由「約談」這樣的詞彙漫流,被約談的球員、涉案人士到底是「證人」或是「犯嫌」?這兩者固然會有身份上的互相轉換的可能,但是對於當事人的權益保障是差很多的!而球團、工會是否有幫球員請律師陪同,也涉及「傳喚之身分」,參照刑事訴訟法內規定,「犯罪嫌疑人」原則上才有請求律師陪同接受訊問的權利。而檢方幾乎都以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分進行傳喚到底是真有真憑實據?還是因為用被告這樣的身分傳喚有其他的考量?這也都是可以討論跟檢討的。

三、聲押跟飭回?

首先檢方在傳喚偵訊完之後,若覺得(一)犯罪嫌疑重大,且(二)有逃亡、(三)串供之虞者,會聲請管轄法院開羈押庭聲請羈押(聲押),(二)跟(三)應該比較好理解,(一)的犯罪嫌疑重大的認定,跟有罪無罪最後的「法院判決」認定是有心證程度要求上的差異的!簡單的量化,大概我們會說羈押與否的犯罪認定心證程度要到達70趴以上,而有罪認定可能要求到95趴(這只是純粹學理上用來方便了解用,各家眾說紛紜請勿戰此)。

而若檢方飭回也僅是認為無羈押之必要,可能是沒有(一)到(三)之中的任何一點,所以飭回代不代表安全了?無法就此論定,但至少統計數字上或平均上來說比「聲押且遭裁定羈押許可」的無罪比率高很多!但很多板友論及可能也是被告坦承不諱、且無逃亡串證之虞所以檢方沒有聲押,這也確實是有可能的。

而若檢方聲押還需要經過法院「羈押庭」審理是否裁定准許羈押,而院方裁定准許羈押的話當然是最不好的消息,若院方駁回羈押聲請,院方還可以裁定1.具保候傳;2.責付(就是交給某個人來管被告的行蹤);3.限制出境;4.裁定駁回當庭釋放。

那如果是1~3的結果通常也不太妙,因為都代表在法院羈押庭的心證上至少過了(一)的門檻,只是可能在(二)(三)上的疑慮沒那樣大;但如果是4的話,至少在法院心證認定上代表了是沒有逃亡、串供之虞,但是否有過那個犯嫌重大的門檻?例如王吳二人在羈押庭後被當庭釋放,是否真如板檢所說是兩人坦承不諱?是否法院只是單純認為兩個人不會串供也不會逃亡而當庭釋放?

四、汙點證人?

首先我們要區分到底現在在談的是「哪個人」的案件?如果就莊黃自己的案件,他們的確都還是被告沒錯,只是針對其他球員,他們可能從共同被告在程序上分離變成以「證人」身分參與例如王吳兩人未來的審判程序。

再來那為什麼要有汙點證人?就莊黃兩人當然可能影響事後兩人判刑的刑度;而就刑事訴訟程序上來說,證人跟共同被告的法庭上的陳述跟所得到的程序上的權益保障是差很多的!舉例簡單的說,證人需要具結、有偽證罪、需要接受對質詰問、「原則上」沒有拒絕陳述的權利。

以上先就本次簽賭案所涉法律問題,基於個人淺薄所學做些說明,當中若有謬誤也請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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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肯米(kenmy)

就當昨晚九位球員遭到檢方羈押後,才過不到24小時的時間,王勁力與吳保賢遭到聲押以防串供之虞,其餘七位球員遭到飭回,但這並還未代表有罪的情形下,兄弟象不排除希望曹錦輝作名譽上的毀損,希望曹錦輝能做補償,卻也不排除與曹錦輝解約,這樣的消息一傳出,的確讓許多象迷們,甚至球迷們感到震撼,難道新一代的票房救世主又將離去了嗎?

我不否認的說,曹錦輝既然與綽號雨刷的不正當人士會面,而且還吃飯局四次,說都沒有做什麼事純吃飯,還真有點怪,但在無罪論定論中並不能說曹錦輝就因此而犯罪,只是在這樣的條件下,曹錦輝不僅在名譽上受到了相當大的損害,在對球團的聲譽上,更是嚴重的打擊,在兄弟象相當注重紀律,且以任何一點放水風聲都不想傳出的情形,與組頭見面的確是相當大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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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田/台灣台北】

這次假球案 (姑且稱之為黑象事件) 目前已經有前兄弟「救世主」莊宏亮和黃俊中被收押禁見了,今天又有兄弟現役球員王勁力與吳保賢被聲請羈押,雖然大家關心的小曹被飭回,但假球案看來是跑不掉的了。前後任「救世主」都捲入假球案,我想洪家兄弟和我這個二十多年的象迷,應該都和李居明一樣非常的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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