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興邦會】第2期來囉!關於Lanew熊隊與林智勝簽下三年複數年合約,對於台灣職棒的改革又樹立了一道新的里程碑,然而在這張合約背後所代表的意義有哪些,對於未來的球員身價、球團經營又有何影響?讓我們 來看看好邦手們的看法吧!這期與會好邦手有:windheart、ottocat、falohmum、derekhsu、GeppyXX、grop共六人。

主題:從林智勝簽下的複數年合約看球團經營

●windheart    風城心築~野球館 

林智勝簽下三年複數年合約的消息,相信大部分棒球迷,都認為這是正面的消息。確實,儘管數字並不算高,但是考慮到林智勝有傷,熊隊戰績未必每年都好,能有個複數年合約仍是一件有保障的好事。況且,複數年合約是肯定球員的象徵,這份合約證明了林智勝的身價。
 
相信大部分的人,都認為熊隊這是繼給予陳金鋒複數年合約後,又一次對台灣職棒改革做了示範,對台灣職棒是良好的影響,比某些小氣苛扣薪資的球團好太多了。然而,儘管大多數人都表達肯定,我也認為林智勝夠資格,但是仔細想想,我們真有這個市場嗎?
 
事實上,Lanew熊球團是賠錢的,賠的數值還高的嚇人,誰能保證他們董事會能一直支持棒球隊下去?Lanew只是個中小企業,能燒錢燒到什麼地步?今天給林智勝長合約,但是Lanew有這種財力,給每一位先發主力都有這種保障嗎?其他如兄弟等資本額更小的球團,又能有多少能力,推出這種合約?
 
台灣把棒球自詡為國球,但是卻多半是靠中小企業經營職棒球隊,真正的大企業除了統一中信,對經營棒球隊根本不屑一顧。當大部分球團財力都有限時,要如何談貫徹複數年合約?改善薪資結構?自由球員?有球迷要興農兄弟不要經營,換個有錢的財團會比較大方,問題是哪來的有錢財團?誠泰賣半天賣不掉,接洽的也多半是中小企業,大財團根本沒人想要棒球隊!
 
台灣的職棒如果繼續以中小企業作為主要經營者,不管有多少位林智勝,球員待遇都不可能獲得大幅改善。說我們薪資結構不如日韓職棒,不如去看看彼此之間財團資本額的差距,再來想想,林智勝的複數年合約,搞不好只是偶發的奇蹟而已。

 
●ottocat    ottocat棒球新聞雜記

雖然沒有國外球隊正式對林智勝出價,但近年來國外球隊有意吸收他的傳言一直不斷,筆者認為La new熊隊此次和林智勝簽下複數年合約,與此絕對脫不了關係。與林智勝簽下複數年約後,在未來三年內,如果有國外球隊對林智勝有興趣,必須要跟La new熊隊洽談轉隊事宜,熊隊也可以從挖角的國外球隊獲得一定的轉隊費,不至於像過去吳偲佑被挖角時因為合約是一年一簽,只能無條件放人。

這份合約雖然雖然是近期針對本土球員的創舉,不過據說La new熊隊也在這份合約上加上了出賽場數與打席數的門檻,林智勝如果因故無法達到出賽的基本門檻,將面臨被扣薪的處分。由於熊隊沒有公布這個門檻是多少,因此筆者無從對這個門檻是否真的如熊隊球團所說的相當容易達到做出評論,但是設定這種「出賽門檻」的複數年合約,總讓人感覺在誠意上打了些折扣,少了點像陳金鋒那份複數年合約一樣的醍醐味。



●falohmum   
法洛猛短打 

首先為球團願意提出複數年合約,給熊隊拍拍手,也恭喜林智勝。雙方共同樹立了一道新的里程碑,La New 又在職棒經營上搶先寫下新的一頁。

複數年合約通常是給好球員的,熊隊願意提供給林智勝,對林智勝絕對是一種肯定。不過也由於林智勝並非自由球員,條款上的保障性可能遜色一點,加進了未公開的出賽數與打席數限制。這方面,球團還是相當謹慎的。

一張合約,通常希望是雙方利益的交集。複數年合約,著眼點在彼此吸收對方的風險。球團吸收了選手成績大幅滑落、或是出賽數不足的風險,讓選手得以領到有保障的薪資;球員吸收了球團薪資成本上升的經營風險,打得再好也不多拿,降低企業預算的波動性。

此外,複數年合約對球團還有其他的好處:降低調薪成本( 包括每年談薪的作業成本,以及錢鬥對球團和球員形象的危害 )、留住好球員、彰顯球團長遠經營的決心( 中職專用…)。

今天看到獅隊和潘威倫薪事依然擺不平的新聞,統一應當很遺憾,去年沒成功的讓嘟嘟簽下複數年合約。

複數年合約,在簽下去之後,最好的結局就是變成一張物超所值的合約。最後預祝林智勝能安心打球,打出超乎預期的水準,三年之後,再拿到一張更大的合約。

 

大師兄能夠簽下複數年的合約,成為純本土的第一人,坦白來說我是很樂觀其成的。大師兄不選擇激勵條款而選擇平均較高的本薪,我也認為這是個人的選擇,比較務實的想法其實也不錯。美中不足的是,大師兄這份合約當中,還有為數不明的基本出賽限制,但相較於其他球隊來說,這已經是一個相當大的進步了,尤其是平均年薪剛好是31萬,多過某隊著名招牌球星1萬元。真的叫人情何以堪。

坦白說,目前的台灣並沒有簽下複數年合約的環境,主要是因為台灣的職業棒球還沒有完善的自由球員制度,就算是一年一簽,球員也幾乎是如同終身合約般的不能自由選擇是否要與其他球隊簽約(如果是這樣的話,某隊可能本季沒有球員)當然薪資仲裁更不可能存在了。複數年合約的兩大精神:

一、保障球團對於隊中球星或重要球員的長期擁有權,維持陣容穩定。
二、避免年年因為薪水的問題造成球隊和球員關係的嫌隙。

台灣的棒球環境並不穩定,經營狀況也是起起落落,大師兄能夠在這樣的狀況下,只要達到出賽數的限制,至少就可以保證這三年能夠衣食無缺,對球員來說是很大的保障,就機會成本上來說,總比在不穩定的環境之下年年和球團鬥爭要好得多。三年也是一個合適的長度,三年後大師兄29歲,其實還大有可為。

接下來的這三年期間,大師兄作為純本土的複數年合約的指標人物,他的表現關係到未來其他球員對於複數年合約甚至是自由球員制度的態度,請大師兄好好加油,在不必為錢傷腦筋的狀況下,打出更好的成績吧。


●GeppyXX   
  大艦巨砲主義萬歲!

La new的球團經營,在球隊營運的實務上比較不怎麼在意球迷要求,而是採取信任專業的態度,但是在觀感上會採取報喜沖憂,用一個好消息沖淡一個壞消息式的宣傳手法,林智勝的合約是複數年合約這件事情確實是La new球團的一功,這也代表了台灣的職業棒球又往前進了一步,但是否是想沖淡之前球員調薪或是挑選某些教練入隊造成的球迷不滿,我只能猜測或許有一些關係。

條約內容並不清楚,我們不能下任何比較詳盡的評斷,但是新聞約略有提到,合約對於林智勝的成績有所要求,這是不是反而不能讓球員安心養傷,也是一個未知數,洋基有名的痛先生帕瓦諾(Carl Pavano)躺在傷兵名單照樣領薪水,雖然球迷恨得牙癢癢,但是這也是一種保護球員作用的展現,我想複數年合約以後也希望能往這個方向走。

究竟林智勝的複數年合約是La new球團的善意展現,還是一個綁約不讓他出國的手段?確實有這方面的流言在流傳著,而結果是如何,我們仍然要長期密切的注意與觀察,雖說世間事總有好也有壞,善意是否大於惡意,總需要時間才能看穿,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grop    
正港統一「喵」

應該是有外國球團對林智勝有興趣,所以La new才急著跟林智勝簽下複數年合約吧?畢竟以中華職棒現行假一年一簽之名,行終身合約之實的制度,La new大概也怕林智勝如果用一年一簽方式,成為台灣的野茂英雄,使用任意引退的方式加盟外國球團,畢竟國外球團要是狠了心,一狀告上法院,那離隊同意書的法律效力還有待斟酌,況且訴訟曠日廢時,就算La new打贏了,也換不回林智勝的青春,並且依法頂多只能得到賠償,而無法強迫林智勝必須待在La new並且出賽。再者,新聞也點出了La new提到「若有外國球隊欲與林智勝簽約,必須透過La new」,更加證實這部分的可能性,否則複數年合約是拿來省錢用的,豈有簽下複數年合約,平均月薪卻反而比一年一簽更低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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