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到複年合約,其實許多好邦手都早已提出他們的見解,而統一獅在複年合約上面卻玩文字遊戲,將林智勝的"有條件"複年合約提出來,強調自己所設定的潘威倫是真正的複年合約,在奇蒙子上會覺得怎麼La New熊給的太小氣了點,但在實際上其實對球員的影響在我個人認為,這一點並不是大問題。

圖:潘威倫的複年合約,共三年1764萬,三年月薪分別為46萬,50萬及51萬


何以認為?其實照林智勝的老婆小欣所說的,只會被扣一點點的薪水而已,球團這樣的要求算是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吧,在球團來看,以複年合約的方式簽約就是代表肯定林智勝這幾年的打擊能力,甚至簽這個複年合約等於是將林智勝認定為球星的尊重,在許多球員看來,老闆對林智勝就是相當信任了,而不會因為某些條款影響到林智勝本身帶給La New熊隊的價值。

按照說法,La New熊隊給的條件是基本出賽多少場,這種條約對球員或對球迷來說,都算是好事一樁,為何如此說法?我們先把鏡頭拉到美國職棒大聯盟方面,洋基球團前幾年簽約的球員Pavano,在這位球員簽約之後,出現受傷未出賽的比率是多麼的高,這讓球團覺得簽這長約顯得沒價值,也讓這位球員的名聲受到相當大的影響,換句話說複年合約並不是讓球員簽約長期擺爛的條件。

而為什麼提出這位球員呢?其實林智勝並不是受傷就不會出賽的球員,有時候看到球員帶傷上陣,球迷當然希望球員能夠養傷養好再出發,球團的條約限制只是希望球員能養傷好再上場,畢竟影響到團體戰力的話,讓球員傷勢加劇也會縮短球員發揮的實力,或許是不希望如同球員不經意的『受傷』前提下(PS.我並不是說林智勝傷癒後不歸隊,而是擔心其他非球場因素的影響),球員出場是對自己的名氣及價值給正面的評價,出賽越多代表球團重視這位選手(當然要在球員沒有傷痛前提下),這兩個是相輔相成的。

如果說為什麼球團之間會用這種『首位』真正的複年合約來提,用一句話也可以解釋,那就是統一獅是藉著潘威倫不經意簽下的複年合約炒作新聞,打響與球星的重要性,與林智勝簽複年合約是相同價值的,而要吵說到底是誰簽下中職第一位複年合約的選手,吳俊良當然當之無愧,可惜許多媒體都將過往事遺忘太徹底了,讓這位曾經風光一時的年輕投手紀錄被遺忘掉。

炒所謂的首位或非首位中職簽複年合約的球員根本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每個球團將哪些球員當做真正看板人物,作下正確的決定,而並不是將球星當做球團間買賣的工具,將球星貶低價值,這對球團是負面作用,卻還是有球團依舊故我,這樣只會遭到更多唾棄罷了(明白人都知道我暗指哪隊了)。

延伸閱讀:
潘威倫簽下「真正的複數年合約」?@Ottocat棒球新聞雜記
我要加薪!-從潘威倫的薪事談起。@大艦巨砲主義萬歲
國內棒球觀念的改革︰從潘威倫談“複數年合約”@戴絲的棒球小天地
讓球員與球團站在平行線@Tzuyi * 棒球脫口秀
複數年合約雜記@法洛猛短打

註:似乎好邦手中我是最後一個寫的,所以很抱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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