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基最近一次踏進仲裁庭是2000年,與Rivera的薪資仲裁。跟那次仲裁金額比較起來(9.25M和7.25M),這次雙方開出的金額價碼差距並不大(4M和4.6M)。雖然最後的結果王建民並沒有贏得這次的仲裁,但是實際上也沒什麼損失。

首度獲得仲裁權的投手中,D-Train在2006年拿到的4.35M是史上最高紀錄。而他在2005年的成績長這樣。
WLIPKBBHRERAERA+
2210
236.3
170
55
11
2.63
151

二十勝級的戰績+奮勇吃下236.3局的貢獻,ERA+破150,外加賽揚第二名。這種等級的表現才能讓他的薪資衝到4.35M(不過這樣的燃燒使用可能讓他健康出了點問題,後來兩年表現都呈現下滑狀態)。這樣子的成績和薪資對照之下,王建民要用07年的成績挑戰這個薪資金額紀錄的確是有難度的。

再來,今年另外一個有仲裁資格的投手Scott Kazmir也只從Rays拿到了一張3.875M的合約(好不乾脆的數字...)。
WLIPKBBHRERAERA+
139
206.7
239
89 
18
3.48
130

那個239是三振數不是IP,我沒有打錯。

他很棒,而且才23歲,王建民今年能拿的比他還要高,算是非常不錯的價碼了。這樣想就好:4M很糟嗎? 幹掉美東最強左投了耶(之前最強那個去了M's),很棒了。


當然這次要進入仲裁庭之前我心裡也暗暗想過說不定會有贏的可能性,跟一支rayroll總額200M左右的球隊在0.6M上面橋不攏而進入仲裁庭,經紀公司應該有必勝的把握才選擇這樣做。當然相對來說洋基FO也是有必勝的把握,而最後的結果看來FO的把握似乎比經濟公司的把握更有把握一點。

只不過跟洋基這種球隊在0.6M的金額差距上進仲裁庭怎麼想都覺得很奇怪。當然洋基想省錢的心理,在跟Cano簽下複數年合約就可以稍微看的出來一點徵兆就是。

至於沒有和王建民簽下長約這點,我個人認為真的沒什麼。在還沒進FA的情況下球員簽複數年合約有很大的可能會幫球隊省錢,佛心來著。雖然長約可以規避掉投手受傷的風險,但是王建民的健康情況目前看來相當良好,一部份要歸功於Joe Torre對先發投手的使用方式相當小心。王建民幾乎年年都有進DL是沒錯,但都不是什麼重大傷病。只要接下來三年健康出賽,投球內容跟06,07年相去不遠,這三年的薪資金額絕對會比簽複數年合約來的更加優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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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關於為什麼沒有在4M和4.6M之間找到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價格,根據New York Post 的報導,Cashman的說法是: "Based on where the market is there is no room to go higher. The mid-point made no sense. We filed and we defended it."

這基本上是合理而可接受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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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是進階 不是延伸)閱讀: Wang's Arbitration and M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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