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棒球在中華民國運動史上,並非因為台灣被納入領土才佔有一席之地,早在1914年在北京舉行的第二屆中華民國全國運動會,棒球已被列入全運會正式項目,那年由華北隊獲得冠軍。

1948年的中華民國第七屆全國運動會在上海舉辦,這是台灣第一次參與中華民國全國運動會,自然也派出了棒球隊與賽。台灣在這一年派出了以台灣石炭隊為主體的台灣代表隊,但到了上海後,才發現棒球已被改為表演項目,正式項目其實是壘球比賽。

棒球比賽原本有上海、台灣、廣東、空軍四隊參加,但廣東隊後來退出比賽。目前相關的對戰數據已難以考據,不過根據梁友文先生所著的《我與熊貓》一書中指出,台灣隊在棒球比賽中以三比一取勝上海隊,在壘球比賽中對上上海隊則同樣以四比二獲勝。

台灣隊最終取得了這屆全運會棒球與壘球兩項比賽的雙料冠軍,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棒球的空軍隊或者是壘球的警察隊,實際上都是以台灣球員為主體,例如現任兄弟象隊副領隊曾紀恩先生,就是當時空軍隊的一員。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與中華民國政府遷移至台灣,台灣球隊在中國大陸參與全運會成為絕響。不過,台灣當年在棒壘球項目上領先全中國的情況,由這屆的全運會即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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