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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運動畫刊)的海曼(Jon Heyman)說:王建民跟國民續了一年約(in principal)… 但經紀人尼洛(Alan Nero)說還沒有(他也有說有六隊對王建民有興趣),但是快簽了…

通常這種消息出來,95%就差不多是拍板定案了。

金額多少,確定後會公布。但我個人不覺得那個很重要,因為不會太高,也不會太低。

重點是一年約!這是比較妥當的簽法… 因為明年,王建民如果保持健康,如果投出好成績。如果其他球隊看到:王建民可以完整投一年不受傷;王建民能投出成績…

那才真的是談合約的時候了!

而王建民也一直說要還國民的恩情,這是台灣人重情義的可愛表現。但要還恩情,其實還一年也夠了!之後就要以他自己的實際考量來做標準了(他年紀也越來越大了)。

所以一年約是最恰當的!最好也不要有第二年的球隊option… 不要被綁死!

如果有人說,那王建民又受傷或投不好呢?那有第二年的option會不會比較保險?

答案是NO!1. 如果受傷或投不好,就表示球隊應該不會撿第二年的option;2. 如果沒受傷或投好,那球隊就會撿option,這就會被綁死。

所以最好就是乾乾淨淨的一年約(加bonus)!不要牽扯到第二年,或更久以後…(本文作者為愛爾達體育台專任MLB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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