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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4055_335250989958839_5387948067063954753_n 中信兄弟日前三點聲明直衝聯盟主事者而來,有些內容不無道理,如轉播權風波造成上半季預定收入的權利金短少(原各隊全季至少收入7,000萬以上的轉播權利金,在MPS片面解約及博斯停權後,實收僅剩愛爾達給各隊500萬+博斯上半季支付的750萬=1,250萬),直接影響資金流調度,造成營運和球員薪資發放困難,在代理商及合約把關上確有責任。

 

 

但負責,是把問題處理好(甚至作到比出問題前更好),單純下台只是逃避責任。就筆者個人觀察,黃會長屬於前者,而不是被輿論所逼下台,將爛攤子交給別人處理的那種領導者。

 

 

四隊領隊對轉播權爭議&福斯轉播新聞的言論重點:

 

1.桃猿劉領隊表示『會長早已公開對媒體言明,轉播權一事他會負全責,事件演變至今,各方對外說法很多,但不盡正確,4球團在聯盟與MPS、博斯談判中全程參與,了解事情發展,最後也都簽字,代表認可聯盟處置方式。』

 

2.統一獅蘇領隊認為『常務理事會的決議是由誰轉播要「再談」,會後聯盟的聲明也寫得很清楚,球團就等聯盟擇日再召開會議討論如何解決。』

 

3.義大犀牛謝領隊先前曾數次因MPS的合作關係產生質疑,合約生變後表示『因為都還不知道到底是發生什麼問題,要先跟其他領隊討論,這種大事交給聯盟統一發言,是最合適的作法。』

 

 

 

大家都認同聯盟主事者有責任,但與代理商的談判各隊都有參與和簽名,由聯盟統一對外合作,現在有問題當屬聯盟與四隊共同承擔,單純咎責聯盟只是找戰犯,並不厚道且於事無補。如今中職已先確保數位頻道MOD愛爾達轉播、CPBL TV正常營運,而有線電視業者包含福斯、緯來等多家有線電視台也有意願重新洽談,危機之後其實轉機亦現。

 

中華職棒確保數位頻道暢通後,在有線電視上架的議題上是否會降價求"必定上架"或堅持行情才上架還不清楚,但筆者秉持同一觀念--職棒賽事是商品、中職是製造商、各平台媒體頻道是通路,整個轉播行為是商業機制。上架在哪一個通路是商業決策,成敗交由市場機制決定,這是製造商承擔的決策風險。

 

 

中職覺得自己的商品夠值錢,所以開放競價,讓市場機制決定自己的商品賣價,如果頻道不看好而低價競標,那商家為了活下去鼻子摸摸自己降價再賣,如果有頻道願出高價,那中職當然沒有義務賤價自己的商品,只求盡到有線電視收視群能看到中職的"義務",此義務並不存在。(當然簽高價約,嚴格把關內容,別有漏洞讓代理商或頻道落跑,的確是聯盟的義務)

 

 

近日媒體報導中信兄弟表明對於FOX(福斯)要轉播中職一事不知情,要求公開遴選,所有的轉播契約都必須經過中職常務理事會和各球團的授權及審核同意,避免聯盟私相授受、黑箱作業。事實上中信兄弟球團不知情很正常,因為那是媒體自己『確定』的報導內容,聯盟已駁斥媒體所說『確定由福斯轉播』是不正確的,聯盟與福斯雙方都表明"還在談",聯盟也"歡迎其他各頻道來談",既然還在談,那黑箱問題就不成立。就算聯盟(或會長)有屬意的對象,議約條件也會讓四球團過目共議,中信球團不需要急著出來斥責黑箱。

 

 

緯來目前也表達興趣,但隸屬於和信集團旗下的緯來將相關資料交給中信金控,代轉給中華職聯盟,雖然中信力挺關係企業緯來無可厚非,但是若要洽談合作,還是應由當事公司直接對談,讓緯來呈交聯盟。

 

 

『不怕做錯事,只怕不作事』過去的主事者秉持無為而治的方式運作聯盟,連作對或作錯都無從對照改進,現今會長作為或有瑕疵造成今日結果,但在願意作事而作錯事,沒補救完的情況下就有人要他下台,無疑是讓聯盟走回過去毫無作為的老路而已。簽訂合約讓MPS能片面解約且不需公開說明,從這點看聯盟確實有瑕疵,但議事流程經過四隊認可簽字,就是聯盟與四隊共同的責任與危機,在危機尚未化解前急著找人開刀非常不智,何況聯盟目前已穩定數位頻道轉播,並進一步洽談有線頻道上架,將危機視作新的轉機有所作為,才是真正負起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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