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Kyle Lohse  (Kyle Lohse究竟會情歸何處?)

如果您有在關注大聯盟季後的新聞或是敝人固定更新的訊息的話,可能會對「合格報價」(Qualifying Offer)這個名詞有印象,那麼到底這個「合格報價」是個什麼樣的措施,又是怎麼樣運作的呢?

---------
首先,「合格報價」是「新版」自由球員離隊時的「選秀補償制度」。什麼是「選秀補償制度」?就是當自由球員離隊時,為了讓母隊不致於損失太大,而做出的補償措施,我們先來看看舊版的補償制度:

舊版的選秀補償是由大聯盟委託Elias Sports Bureau,以不外傳的統計方式將球員拆成1B/OF/DH、2B/3B/SS、SP、RP、C等五組,各組排名前20%的球員是A級,21~40%則是B級。在12/1之前,若母隊對擁有FA(Free Agents,自由球員)資格的球員提出薪資仲裁,或是新球隊搶在這期限前與該球員簽約,而他又是A或B級的球員,則母隊可以獲得來自新球隊的選秀權。
若被簽下的是A級球員,母隊可獲得首輪選秀權以及一個介於第一輪和第二輪之間的「三明治選秀權」;若是B級,則只有一個「三明治選秀權」若非A或B級,則母隊不會拿到任何補償
此外,若新球隊原本的選秀權是在首輪15順位內,則不會Lose掉首輪選秀權,新球隊只能拿到「三明治選秀權」。

----------

而今年最大的變革,便是這個「合格報價」(Qualifying Offer)

QO  (今年拒絕合格報價的八位球員)

今年起取消球員分級,改以大聯盟年薪排名前125的平均值訂出「合格報價」(今年是1330萬美元),原FA的母隊需在世界大賽(World Series)結束後五天以內,向球員提出至少一年價碼符合「合格報價」的約,而球員得在世界大賽結束後12天內決定是否接受,若接受,則雙方續約一年(注意,只有待在母隊「整季的球員」才有拿QO的資格喔!)

不接受,則不管他日後跟誰簽約,「新球隊的首輪(或第二輪,參見後面說明)選秀權會直接被沒收。」
即:同舊版補償制度,母隊可以從新球隊那裡拿到選秀權作為補償,但有點小不同,對首輪前10順位的球團(之前是前15)一樣有保護措施,然而變成會沒收他們第二輪的選秀權若新球隊的首輪選秀權並非前10順位,則一樣會沒收他的首輪選秀權。然後母隊都只會拿到一個介於第一輪和第二輪之間的「三明治選秀權」,這是很不同的一個改變。

Josh Hamilton  (Hamilton降臨洛城,遊騎兵拿到一個三明治選秀權作為補償)

倘若球員和別隊簽下小聯盟約;或是不符合「合格報價」的資格而簽下大、小聯盟約,原母隊都不會獲得補償

*資料來源:
(1)MLBTR-QO概說
http://www.mlbtraderumors.com/2012/11/explaining-qualifying-offers.html
(2)官方介紹暨完整選秀順位
http://mlb.mlb.com/news/article.jsp?ymd=20121109&content_id=40227754&vkey=news_mlb&c_id=mlb

----------
12/22mlb完整情報請見LHIT美國職棒直連: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47591671969611&set=a.435888016473310.100607.398694616859317&type=1&theater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